本报华盛顿2月6日电(记者薛福康)正在这里访问的中国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2月6日在记者招待会上驳斥了美国国务院最近提出的人权报告,指出报告中对中国政府控制和迫害宗教的指责“完全是不顾事实根据,是毫无道理的”。
他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美国国务院的人权报告对中国宗教状况的指责是错误的。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这一基本权利。宪法和法律对此予以切实的保障,而且在事实上,中国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在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改善和促进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的同时,致力于建立一个民主、法制的国家,公民的各项权利在不断得到发展和维护,在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方面也同样如此。中国现有信仰各种宗教的公民1亿多人。
叶小文指出,如同以前这类报告一样,这份人权报告对中国宗教信仰状况的指责所依据和列举的,依然是一些道听途说、歪曲捏造和臆测拼凑的材料。譬如,报告说,中国国务院的一项法规规定,所有的宗教团体向国家宗教局登记并接受官方宗教组织的监督,而事实是,作为社会团体的中国宗教团体是向中国的民政部门登记,中国也没有官方的宗教组织,中国的任何法律法规都没有所谓宗教团体要向宗教局登记和接受“官方”宗教组织监督这一条。
叶小文驳斥了人权报告中关于徐永泽因从事传教活动而被判10年劳改的说法。他指出,事实上徐永泽因要求追随他的人连续数日大声哭喊,导致许多人放弃工作,生活无着落,一些人哭瞎了眼睛,有的人甚至自杀身亡。徐的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了危害,触犯了中国的法律,因此他于去年12月被中国的地方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他说,人权报告还列举了一些个案,企图以此证明中国政府迫害宗教,这更是毫无道理的。徐永泽等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因为他们进行了犯罪活动和触犯了法律,并不是因为他们从事了宗教活动。中国的司法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管信教与否,只要其行为触犯了法律,理所当然地要受到法律的追究,这是无可指责的。美国监狱中关押的犯人人数多于中国犯人人数几十万,而且美国犯人中的信教者人数也大大超过了中国犯人中的信教者人数,如果按照美国指责中国的逻辑,这是否也证明美国政府在搞宗教迫害呢?